遺囑由律師、或公證人、地政士(代書)辦理,效力相同,但對於遺囑內容,因術業有專攻,對於不動產,曾有律師見證之遺囑,不符合地政事務所之規定,而無法繼承。 民法:1190~1195條特留分請求:民法1223~1225條 上一 文章 主張不計入遺產總額 下一 文章 公示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