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9年以後電腦作業,方加入第十碼,為現在之身分證統一編號。故有部分先人移留之土地,以身分證字號查詢向國稅局查詢,並未列入先人遺產,以致未辦繼承,須靠地政士之經驗,方能查詢得出來,並得辦理繼承,保障繼承人權益。 民法1138~1148條稅捐稽徵法第22條 上一 文章 遺產稅節稅 下一 文章 逾期未辦繼承